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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二審開庭 堅持無罪抗辯
資料日期:2024/11/04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高虹安不服判決提出上訴,11月4日高等法院二審首次開庭審理。 高虹安在二審開庭時表示,自己一心只想做好立委的工作,沒有任何貪污的意圖。她強調自己清白,並表示會繼續努力爭取無罪。高虹安的律師團也要求傳喚新的證人,希望能夠為高虹安的無罪辯護提供更多證據。 法官在庭上要求律師團在2週內補足相關書狀,讓檢方也能夠審閱,強調效率的重要性。高虹安在庭後約20分鐘離開法院,未對媒體做任何回應。 這起貪污案始於2020年,當時高虹安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被控浮報助理酬金和加班費,詐領逾11萬元。一審法院認定她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公款,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個月。 高虹安在二審開庭時,表現出堅定的無罪態度,並獲得支持者的聲援。她強調自己一心只想做好立委的工作,沒有任何貪污的意圖。律師團也表示將傳喚新的證人,希望能夠為高虹安的清白提供更多證據。 這起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不同立場的人士也在庭外表達了各自的訴求。法官則強調了效率的重要性,要求律師團在2週內補足相關書狀。高虹安的二審結果將成為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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