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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弊案遭檢方求刑12年
資料日期:2025/02/27
台南地檢署近日偵辦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公司資產的弊案,經過調查後提起公訴,向法院建議量處陳啟昱12年有期徒刑。 根據調查,陳啟昱在擔任台鹽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旗下子公司台鹽綠能進行不當利益輸送,與相關廠商勾結,造成台鹽公司及台鹽綠能損失高達3億9,636萬元。檢方指出,陳啟昱與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在2017年3月就開始介入台鹽實業的投資設立台鹽綠能,企圖透過該公司進行利益輸送。 陳啟昱等人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人協議,利用台鹽綠能的土地開發案,將應屬公司利益的不法資金截流至由其控制的其他公司,造成台鹽公司及台鹽綠能巨額損失。 台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將陳啟昱等5人起訴,並對陳啟昱具體求刑12年,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則求刑10年。 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此案顯示綠營權貴利用公司資源謀取私利,最終受害的是全體國民。他認為檢方的起訴已經「設斷點」,不會再深入查下去,為了維護「皇城內」的和諧而不敢追究更多。 這起台鹽綠能弊案不僅造成公司重大損失,也暴露出部分政商勾結的問題。相關單位應該深入調查,追究所有涉案人員的責任,以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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