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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大辯論:藍營欲為「中配」參政解套,政界與國安顧慮交鋒
資料日期:2025/11/26
立法院近期掀起一場圍繞國籍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激辯:國民黨團提出修法案,主張將「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我國戶籍者」的公職參選與任職資格,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量,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放棄外國國籍的規定,目的是為保障所謂「中配」(中國大陸配偶)參政權。提案一出,社會與政界出現明顯分歧。 法律衝突的核心在於:現行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特定公職者不得持有中華民國以外國籍,須於就職前放棄;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規定陸配在台設籍滿一定年限後得登記參選,但對當選後的國籍處理並無完整銜接。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兩法並非互相替代,若修法將國籍法排除,實際上只是將問題丟回兩岸條例,未必能解決實務上當選後的國籍與忠誠問題。 支持修法者(含部分藍營人士)主張,兩岸特殊關係需以特別法處理,現行內政部對適用範圍的解釋,可能不當限制既有的參政權與人權救濟;國民黨部分代表強調保障既有權利、避免選後被解職的情形。 反對聲浪以國安與主權顧慮為主軸。多位民進黨立委、學者與民間人士警告,若允許兼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者保留原國籍而擔任我國公職,將面臨法律義務上的衝突——包括中共相關法律對公民的情報配合義務,可能形成國安風險;此外也涉及公職人員「單一忠誠」的憲政原則。部分輿論並舉香港經驗、近期因國籍問題被解除職務的地方公職個案(如花蓮鄉鎮村里長爭議)為警示。 此議題快速成為政黨攻防焦點:有人批評修法是為特定族群開後門或迎合中國利益,有人則控訴現行行政機關解釋過嚴、忽視人權與程序正義。內政部長與地方首長表態則多以「效忠中華民國」與「兼顧人道關懷與國安」做為衡量基礎。 下階段,國民黨提出的修正草案已送院會程序,預計進入委員會審查。未來走向將牽動立法場域的多方角力──法律適用與文字表述、憲政忠誠標準、國安評估機制,以及如何同時保障個人參政權與維護國家安全,將是立法審查中的核心議題。社會期待在公開辯論與專業評估下,尋求能兼顧法治、公民權益與國家防衛的制度性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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