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專欄
首位「中配立委」上任在即 國籍爭議引發程序、法制與兩岸實務檢視
資料日期:2026/01/29
立法院民眾黨不分區名單將於2月生變,出身中國的李貞秀預計於2月1日遞補成為我國史上首位「中配立委」,但其是否已完成放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成為近期立院與行政部門的焦點。 依我國《國籍法》第20條,兼具我國以外國籍者,擬任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提出放棄外國國籍之申請,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並取得證明文件,未能提出者應由任用機關(立法院)依規定解職。內政部已就此多次函示立法院,並表示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李的放棄中國籍之證明或申請影本。 針對作業流程,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曾呼籲內政部與陸委會應提出SOP;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強調「法律就是法律,不是SOP」,並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網站有「退籍證書」相關說明,可作為辦理之依據。陸委會發言人亦強調「申請不是用嘴巴說」,行政機關要看具體申請文件;但陸委會主委也曾指出,過去實務上由對岸成功辦理放棄國籍的案例並不多,兩岸法制與實務仍有落差。 政治評論與法制討論同步升溫:支持者與法律專家提醒,國籍問題牽涉公職忠誠義務與程序正當性,若依法無瑕疵,應尊重個人申請權利與行政程序;反對者則憂心若未能於規定期間取得證明,將引發解職爭議與立法院內部程序問題。亦有聲音批評行政部門應更明確提供辦理指引,避免民眾及當事人陷入兩岸法制空窗。 後續觀察重點包括:李貞秀是否在就職前提出放棄國籍之申請或聲明、能否於一年內取得對岸或相關機關出具之喪失國籍證明,以及立法院在接獲或未接獲證明時之程序處理。此案不僅是單一個案裁量,亦將成為檢視我國在面對涉外(尤其兩岸)國籍問題時,法律規範與行政配套是否足夠的指標。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