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專欄

228連假
黃季敏
林昀儒
精煉鈷
賈永婕
費仔
徐若熙
環保蟑螂
大畠順子
世界棒球經典賽
對等貿易協定
環保蟑螂
黎智英
柯南辱華
德威航空
316席
哥斯大黎加
森下千里
日本眾議院大選
夏亨 席里契
世紀血案
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
衣鳯百貨
袁惟仁
三惡法
公民書區
台北國際書展
日本眾議院選舉
印度 關稅
不玩抽象的Tina
救國團條款
日眾院大選
玉山北峰
冷空氣南下
貴金屬大崩盤
晚安小雞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等7罪定讞 北檢拘提將發監執行並有部分案件發回更審

資料日期:2026/02/27

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26日駁回前內政部消防署長黃季敏針對收賄、洗錢及圖利等7罪的上訴,7罪合計刑期為55年8月,並已同步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台北地檢署接獲通知後當日指揮調查局拘提黃季敏到案,將依程序發監執行。法院對應沒收金額也已在此次定讞案件中為部分確認(約新台幣1,716萬元),其餘涉案款項與相關行政處分待後續審理確認。 本案追溯黃季敏在任內(約民國91至95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洩漏標案訊息並指定特定廠商得標,涉案標案包括無線電通訊系統、搜索燈、UH-1H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等,檢方指出其收受賄款逾二千萬元,部分款項疑經新加坡帳戶洗錢。案件偵辦始於2012年搜索,當時檢調在其住所查扣黃金、現金等財物;後續羈押、交保與漫長訴訟程序,歷經一審宣判、二審改判至今三審部分定讞。 最高法院本次雖就上述7罪作出駁回上訴定讞,但另有4案因二審事實或理由未明確與矛盾等情形,已撤銷發回高院更審。基於多罪併科與法律上合併執行之上限規定,有關實際應執行刑期(法院將裁定合併應執行刑)仍待後續裁定;檢方亦會依法聲請應執行刑。 本案在社會上引起關注,部分媒體以「最貪消防署長」等字眼報導,檢調及司法機關強調將依法令程序執行判決、沒收犯罪所得並防止被告逃逸。未來焦點包括發監執行時間點、合併應執行刑之裁定,以及發回更審案件之後續審理結果與資產追繳情形。

資料來源

An unhandled error has occurred. Re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