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專欄

228連假
黃季敏
林昀儒
精煉鈷
賈永婕
費仔
徐若熙
環保蟑螂
大畠順子
世界棒球經典賽
對等貿易協定
環保蟑螂
黎智英
柯南辱華
德威航空
316席
哥斯大黎加
森下千里
日本眾議院大選
夏亨 席里契
世紀血案
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
衣鳯百貨
袁惟仁
三惡法
公民書區
台北國際書展
日本眾議院選舉
印度 關稅
不玩抽象的Tina
救國團條款
日眾院大選
玉山北峰
冷空氣南下
貴金屬大崩盤
晚安小雞

立法院三讀「救國團條款」 56.1億元解凍與憲政疑雲

資料日期:2026/02/02

立法院近期以藍白聯手多數通過俗稱「救國團條款」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修正案,修法重點是新增「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之文字,並採回溯條款溯及本條例公布施行日(2016年8月10日),使過去被凍結的中國青年救國團相關資產,估計約新台幣56.1億元可望「解凍」。立院表決過程也伴隨口角與肢體衝突,並引發朝野激烈攻防與社會爭議。 支持者主張,救國團具公益性與青年服務功能,修正是要還給團體「公道」,避免行政機關擴權、誤將公益團體列為政黨附隨組織;國民黨與部分民眾黨立委並以此為理由推動條文通過。相對地,民進黨、黨產處理委員會與轉型正義和法界人士強烈批評,此修法等同個案立法與「司法干預」,會改變法院正在審理、已判決或將判決的結果,損害轉型正義成果,並可能使原屬國家之不當取得黨產回流為政黨或其附隨團體資產。 法律界與監督機關警告若行政院長副署,惡法生效恐「陷司法於不義」,因救國團案件仍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修法回溯與立法意圖,恐造成司法裁判與立法互相干擾,難以回復的正義損失。黨產會並指出,救國團在威權時期曾深度參與黨國體制運作,不宜簡化為純粹公益團體;而民進黨立委亦指稱此舉是以「公益」為旗號,掩護將國有資產轉回特定團體之政治操作。 程序上,民眾黨立委曾因採「缺席」策略引發諸多批評,朝野協商多次無共識,最終交付院會決議。行政院已表態將採「合法、合憲的作為與救濟手段」,暗示未來可能啟動司法或行政對抗。展望後續,關鍵在於行政院是否副署生效、司法對未決案件之處理,以及此修法在社會信任與轉型正義議題上可能引發的長期政治代價。若行政或司法階段出現反制,仍將延續此案的憲政與政治爭論。

資料來源

An unhandled error has occurred. Reload 🗙